我省印发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

2022-08-18 11:13:16

为防御和减轻水旱灾害规范全省水情预警发布工作省水利厅日前印发《云南省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水情预警将由水文机构根据发布权限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跨州(市)水情预警由省级媒体对外发布单个州(市)内水情预警由州(市)媒体对外发布。各媒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防汛抗旱要求及时播发、刊登水情预警信息并标明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和删减水情预警信息。办法明确洪水、枯水两类水情预警等级、预警图标以及发布标准水情预警级别的颜色标示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办法》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依据发布的水情预警信息按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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