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市场迎来重大变革。人民银行、银保监会1月5日披露的信息显示,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称,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与新建住房价格走势挂钩、动态调整,有利于支持城市政府科学评估当地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形成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
动态调整 可阶段性下调或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
根据本次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通知》明确,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此外,对于采取阶段性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城市,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应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其他情形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的核心在于“动态调整”,即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放宽或收紧。
有助于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
分析人士表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支持相关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减少居民利息支出,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分析人士判断,部分城市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有望延续此前水平或进一步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