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近日获悉,云南省能源局日前印发的《云南省2022年有序用电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标分配按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个等级确定,严格按照“以保障安全为首要前提,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合理安排有序用电,确保安全有序用电,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
指标分配按照四个等级确定
《方案》对有序用电总体要求、有序用电方案指标分配、加强有序用电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其中,在有序用电的原则、范围、顺序上,坚持“保民生、保重点、保安全、保增长”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政策要求,统筹兼顾、有保有限,切实保障民生、重要用户、重点企业用电,切实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在指标分配上,按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个等级确定,依次为600万千瓦、450万千瓦、300万千瓦、150万千瓦。
《方案》提出,严格按照“以保障安全为首要前提,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合理安排有序用电,确保安全有序用电,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
《方案》明确,启动有序用电时,先行压减技术水平低、能效水平低、排放水平高、产业链短、手续不规范项目的用电负荷,优先保障延链、补链、强链成效明显的发展势头好的企业用电。
“四个共同”工作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有序用电规模为Ⅳ级(一般)时,迪庆、怒江、临沧、普洱、西双版纳不下达有序用电指标;有序用电规模为Ⅲ级(较重)时,临沧、普洱、西双版纳不下达有序用电指标;有序用电规模为Ⅱ级(严重)时,普洱、西双版纳不下达有序用电指标。昆明、曲靖、红河、昭通有序用电指标与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及电煤保障任务挂钩。足额或超额完成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及电煤保障任务的州市相应调减有序用电指标。
2021年以来,全省能源系统全力保障能源生产供应,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实现规模以上能源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2%,能源投资完成770亿元、同比增长9.3%的目标,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2021年,云南省发电量为3434.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增速较2020年回落4.8个百分点,较2019年回落6.7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3.5%,增速在全国31个省份中排第27位。同期,云南省用电量21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省内有序用电112亿千瓦时。
2022年有序用电工作由云南省能源局牵头,建立省、州(市)政府主管部门、供电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实现“四个共同”(共同下达指标、共同通知用户、共同现场督促、共同通报执行情况)日常工作机制。(廖兴阳)